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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彰化縣國土計畫空間發展策略研討會意見表

1.     台灣的農業發展與工業發展之需求

台灣由農業社會轉型為工業社會,工業社會為台灣經濟貢獻帶來繁榮,由早期的客廳兼工廠慢慢形成產業聚落。合乎法令規定登記的佔比極低,違章工廠為台灣帶來經濟與繁榮。

工商業活動是台灣經濟的活水,並非原罪。

 

2.     彰化縣於69年非都市土地公告編定,都市計劃進度跟不上地方工商業發展,土地使用管制鬆散致違規使用、違章建築亂像叢生,民眾無法適從,守法的工廠無法經營,非法建築的工廠卻可生產營利還可辦臨時廠登,等於打壓合法變相鼓勵非法,反觀原台中市自民國六十四年第一期到現在的第十四期都市計畫,由於規劃得宜現已成為台灣第一線城市。誰願意違規誰不想合法,政府行政效能的低落才是遍地違章的元兇。

3.     農業發展基金應應用於永續經營之建築及用途用而非支用各項一次性活動,展覽,嚴重耗費政府資源腐蝕農業根基。

4.     台灣的農業政策須有一致性,現有農地鼓勵造林、休耕並可領取補助(像糖尿病患者又餵它糖吃)。蓋農舍經營民宿也是休閒農業,大都會周邊興建休閒住宅(別墅、豪宅)等行為為地方帶來龐大的稅收及帶給地方繁榮(帝寶等豪宅蓋在你家的隔壁有什麼不好),卻被媒體民萃操作污名化,殊不知這,一味的反商仇富不利於整體台灣經濟發展,多元化的農業經營方式才是台灣農業的活水,一味用台灣糧食自給率不足,耕地面基不足才是扼殺台灣多元經濟發展的元兇,香港、新加坡的耕地才多少,卻可如此的繁榮,此一議題值得我們深思。

5.     台灣現有人口持續減少及高齡化,實際直接從是農業生產人口減少,中南部鄉村地區人口外流(滅村)大量耕地休耕及放任荒蕪,大都會區週邊農地因生活機能完整,工商業及住宅需求大且供不應求,應適度開放管制,

6.     現有法令經過繼承分配,耕地面基過小是必然,傳統農業經營跟本無法生活。要擴大耕地經營面基可委由國有財產局編列預算及適度支用農業發展基金,於農地價格低價時大量購入,低價租給相臨農地或有心經營農業之人,以擴大農場經營規模,增加實際從事農業經營收入,有效提升糧食自給比例。

現在是電子商務資訊時代,產業商機瞬息萬變,對土地規劃應加速推動,並應放寬推動特殊事業目的用地使用限制,如合宜住宅(國宅)或小區域都市計畫或自辦重畫,大面積之都市計畫曠日廢時緩不濟急。

與市場機制背離的政策必定失敗    彰化縣農地工廠應就地安置管理

台灣的瓦斯存量不到到30天,台灣的農地政府鼓勵休耕領補助,用糧食安全為理由扼殺一個產業鏈會造成多少人失業,沒有瓦斯還能煮飯,肚子不飽還能顧環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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